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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

前夫突討每週探視引發的自私爭議

案件摘要

這起離婚探視爭議在於,雙方當初協議各監護一子一女且未約定探視時間。女方指控前夫過去曾刁難她探視兒子,甚至懷疑女兒身世驗 DNA,平日對女兒也不聞不問。如今前夫卻因長輩想念孫女,突然要求「每個週末固定交換照顧」,並指責女方無法配合臨時邀約。女方認為女兒週末有才藝課與既有生活,對方要求太過霸道且未考量孩子作息;然而,孩子與手足及生父相處也是權利。究竟過往恩怨能否成為拒絕探視的理由?每週末交換照顧是促進親情還是過度侵害主要照顧者生活?本案值得深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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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夫真的是有夠煩的生物! (原文網址: https://www.dcard.tw/f/mood/p/262299994?ref=ios) 前夫最近突然來跟我談固定探視時間,表示希望每個星期六、日都交換照顧,讓兒子、女兒每週都能見面;除非當週真的有事才取消。 當初談離婚時,兒子 3 歲,女兒 7 個多月大。那時候兒子住在前婆家,女兒則跟我住在娘家。 談離婚時,前夫一開始曾提過要約定探視時間,後來卻又說,希望以後都不要見面,所以不需要約定探視時間,我也尊重他的想法。 最後離婚的協議是未規定探視時間,兒子的監護權由他行使,女兒的監護權則由我行使。 離婚初期,前夫根本沒有主動提出要見女兒,反而是我在過年過節時,主動帶女兒回前婆家給前公婆看。 過了一段時間後,前夫才開始提出想見女兒。那時候我幾乎沒有拒絕,除非當天我已經安排要帶女兒外出才沒有見面。 例如:他昨天傳訊息來說10/25他爸生日要帶女兒跟他家人吃飯,但我老早一個多月前就訂好要帶女兒跟生日的朋友去吃旭集,訂金也付了,跟他說了這樣的狀況,他就說為什麼每次要見面都被拒絕?但我這個行程是很久以前計劃好了啊!他就會認為是我故意的🫠 結婚後我們長期住在婆家,跟小姑一起住,當初我會堅持離婚,是因為長期累積了很多委屈,還有就是他是一個死媽寶,他家人講的都是對的,我說的都是屁。 但前夫認為,我想離婚的原因一定是外遇,因此懷疑女兒是我和別人生的,甚至帶女兒去驗 DNA! 離婚後,我去藥局拿之前寄放的尿布,他還打電話罵我是小偷,要我還錢! 才兩三千塊的東西,也可以打來罵?而且那是女兒要用的尿布,不是我要用的欸。到現在回想起來,我還是覺得非常荒謬。既然當初那麼不在意女兒的死活,現在幹嘛來煩! 更讓我難以釋懷的是,離婚後我曾提出想見兒子,前夫卻說,只要他在家的時間,就不可能讓我過去,也不可能讓我把兒子帶走,因為他不想見到我,他叫我自己找平日兒子下課他回到家之前的時間到前婆家去見兒子。我就必須提早下班,然後趕在他回家之前,爭取跟兒子的相處時間。 他說到為什麼會提出這項要求的原因之一,居然是因為他爸媽覺得平常都見不到孫女。平常根本也沒在過問女兒的狀況,現在才在說想見女兒? 現在孩子都長大了,女兒週末有才藝課,我也會安排帶她外出。平常前夫和前公婆根本沒有特別過問女兒的生活,現在卻因為長輩覺得見不到孫女,就要求我配合每週固定安排。 以前女兒還小的時候,怎麼沒看見他們這麼積極? 現在換成前夫想固定探視女兒,他就可以理所當然地提出要求,好像我的時間和生活都應該配合他的安排,我真的越想越不甘心。 為什麼以前我想見自己的孩子時,要承受那麼多委屈、那麼大的心理壓力?現在他想見女兒,我就必須配合他想要的時間? 我不是說女兒不能跟爸爸見面,也不是說爸爸永遠不能參與女兒的生活。我知道孩子需要父母,也知道探視安排不能只用大人之間的恩怨來決定。 但我無法接受的是,過去一直都是我承擔女兒主要的照顧責任,現在卻好像只要前夫開口,我就有義務照著他的意思安排時間。 我也有自己的生活、工作和家庭安排。每個週末固定交換照顧,對我來說不是一句「想要」就能直接決定的事。 探視安排應該考量孩子的生活作息、週末課程、雙方的時間,以及實際照顧能力,而不是只因為對方或長輩有需求,就要求我配合。 我不是不願意討論探視,而是無法接受對方直接把「每個週末固定交換照顧」當成理所當然的要求。 想請問大家,如果遇到這種情況,會怎麼處理? 我真的很想知道,我不願意答應這種固定安排,到底是我太自私,還是我也有權利替自己和女兒的生活安排說話?

你怎麼判?

前夫過去鮮少關心女兒且曾刁難探視,如今因長輩想看孫女,突然要求「每週末固定交換照顧」並抱怨女方不配合,他這樣算自私嗎?

⚖️ 換個問題,讓 AI 再判一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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