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女友停車位肉償爭議案
案件摘要
原PO與女友同居於新北板橋,名下擁有一處過去穩定出租的獨立車位。近期租客退租車位閒置,剛買車的女友得知後希望能直接停放,卻認為兩人既然住在一起就不應談錢,更提出以「肉償」及「擔任專屬司機」作為交換條件。然而,原PO認為該車位本能產生穩定租金收益,即便算友情價也該收取實質金錢,不甘心被勞務抵銷,卻又在「同居算太清傷感情」與「面臨實質租金損失」之間陷入兩難。究竟伴侶使用個人資產該親兄弟明算帳,還是勞務互惠就算合情合理?這場愛情與金錢的拉鋸戰,值得眾人深入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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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友想停我的車位,說租金用肉償就好 = = (原文網址: https://www.dcard.tw/f/relationship/p/262267234?ref=ios) 目前跟女友同居(自有老公寓板橋),她(高雄人)最近買了車,但車位一直沒找到,每天還要煩惱車停在哪裡 我好幾年前在亞東那邊有個地下車位,當初兩百多萬買的,之前都租給一個工程師。最近他從遠東跳去竹科,就沒繼續租了,車位才空下來 女友知道這件事就說,那剛好給她停啊 我本來覺得可以,反正也是要租人,結果講到租金才發現,我們想的完全不一樣 她是覺得都住一起了,我怎麼還會想跟她收錢 然後跟我說不然肉償,以後再當我的司機,出去給她載 聽了是會笑啦,但我再問她租金的事,她還是在講當司機,所以是真的沒有要付錢的意思欸 = = 我也沒說要照之前租工程師的價錢算她,便宜一點可以談。可是她覺得現在空著,給她停又沒差,幹嘛還要另外付我錢 但就是剛好退租才空著啊,原本每個月都有租金進來 現在換她停,變成我少收一筆錢,多一個女友接送服務 出去玩她願意開,我當然也樂得輕鬆,只是怎麼講一講,停車費就這樣抵掉了…… 我自己也有點猶豫,畢竟住在一起,還每個月跟她收停車費,好像真的分太清楚 但直接讓她一直停下去,我又沒有那麼甘願 大家幫我評評理,這樣你們會收嗎? 還是你們覺得女友都說願意載了,就給她停,別再計較這筆?
來源:Dcar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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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女友想免費停原PO原本能收租的私人車位,並提出用當司機接送來抵租金。你覺得伴侶間要求收車位租金合理嗎?
⚖️ 換個問題,讓 AI 再判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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