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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情

成年女友每日接送義務爭議案

案件摘要

女友為愛從台中北上同居,在南港軟體園區上班,而男友家住板橋、工作地位於三芝。起初男方體恤對方不熟路況主動開車接送,但因「板橋—南港—三芝」路線極端反向,男方不僅耗費大量心力,更數度面臨上班遲到風險。當男方提出希望女友開始自行搭車通勤時,女方卻瞬間變臉並陷入冷戰,引爆雙方矛盾。 究竟每日接送是同居照顧的過渡期包容,還是成年人應自理的通勤情分?從主動接送到突然要求自理的溝通轉折又是否合理?本案將深度審理伴侶相處的付出邊界與責任歸屬。

案件漫畫

成年女友每日接送義務爭議案 漫畫 第 1 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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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年人不會自己上下班,是男友的責任嗎? (原文網址: https://www.dcard.tw/f/relationship/p/262232775?ref=ios) 最近女友從台中搬上來板橋跟我同居。 我家在台藝大附近,她公司在南軟,我自己公司在三芝。 因為公司有車位,所以我本來就是開車上班。 她剛搬上來的時候,我想說她對台北交通也不熟,載她一下很正常,反正男女朋友互相嘛。 結果載著載著,好像變成我的固定工作了== 每天早上先從板橋載她去南港,再從南港一路開去三芝。 有人可能沒概念,這根本不是「順路載女友上班」。 是完全不同方向。 下班也是一樣,我忙完自己的事情,還要算她幾點下班,再想辦法繞過去接。 搞到現在我每天最累的不是上班,是在路上載她。 而且我工作早上有時候要開會,已經好幾次差點因為送她上班害我自己遲到。 昨天我就直接跟她說: 妳也來台北一陣子了,不然開始自己學著搭車上班吧。 我家去浮洲火車站也不是多誇張的距離,火車、公車、捷運自己研究一下,成年人上下班應該本來就要自己處理吧? 結果她聽完臉直接臭掉。 後面就開始冷戰。 我真的有點傻眼。 不是啊,我是男朋友,不是妳爸,也不是司機。 我偶爾載妳、下雨載妳、晚上太晚去接妳,我都覺得沒什麼。 但「每天」載到底是什麼概念? 難道有男朋友之後,通勤就自動變成男朋友的責任? 而且最讓我不爽的是,她不是跟我討論怎麼調整,是我一說要她自己搭車,她就直接生氣。 昨天真的被她弄到很煩,我腦袋甚至閃過一句: 不然妳東西收一收,去外面租房子好了。 因為如果同居的意思是,我要提供房子+每天接送,那我真的不知道我到底是在交女朋友還是在養女兒== 所以想問大家 如果你另一半搬來跟你住,你們兩個上班地點完全不同方向,對方還希望你每天接送,你們會照載嗎? 我現在是真的有點想叫她搬出去...

你怎麼判?

在通勤路線極端不順路的情況下,要求伴侶每天開車接送上下班,大家覺得合理嗎?

⚖️ 換個問題,讓 AI 再判一次

沿用這篇原文,只要提出你真正想判的問題

付費新庭,與上方免費回放不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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